▲世大運男子標槍一金牌鄭兆村。(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立法院31日凌晨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首期1089億特別預算案,上午也三讀《國民體育法》修正案。條文通過後,包含單項協會等特定體育團體6個月內要進行理事、監事之改選,且必須公開財務狀況。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相當振奮地表示,「體育協會改革,即刻開跑」。

根據通過條文,中央主管機關應按國際運動賽會層級訂定國家代表隊之培訓及參賽選手之零用金制度。特別體育團體舉辦或參與具收益之商業性賽會時,應支付選手出賽費,讓選手未來不會只是「為國爭光」而無償出賽。

至於備受外界批評的單項協會改革,新修條文明定規範「選手理事」部分,規定協會理事的結構中必須有選手代表,使協會回歸以選手為中心,並且規範團體及個人會員之比例。

同時,特定體育團體會員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特定體育團體組織章程之訂定及變更,應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這代表,未來一般個人或團體都有機會參與協會運作。

《國民體育法》三讀通過後,黃國昌表示,體育協會改革,即刻開跑。破除舊勢力,注入新力量!請大家一起持續關注,支持台灣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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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傳出教育部將採納反同團體及反同家長代表為性平教育委員會委員,又意圖將性別平等教育倒退20年回到「兩性教育」,教育部雖表示為不實傳言,但各地教育局、議會都與反同勢力諸多配合、倒行逆施,顯未見中央政府捍衛性別平等與性少數族群權利的政治意志。台灣在反同團體的推動下,各種仇恨歧視女性與性少數的言論與行為,不斷地在公眾媒體及網路社群中出現,甚至對性少數族群及兒童形成具體的肢體暴力,這將讓女性與性少數的處境更加艱難。

司法院於今年5月24日公佈748號憲法解釋,宣告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伴侶之婚姻自由,與《憲法》第7條及第22條之權利保障意旨有違,立法院應於兩年內修法,逾兩年未完成修法,同性伴侶可比照現行民法及戶政機關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該解釋明示同性別之2人於數十年期間皆未能依民法結成婚姻,屬立法怠惰,但其未明說的是,總統府乃至行政部門,長期以研擬、協商甚至敷衍之姿態,無視同性伴侶權益法制化之需求,同屬消極怠惰,效能不彰。行政院早該在2012年尤美女委員提出民法修正草案時即提出解決方案,這段期間法務部不斷以再研議、表達立專法,甚至限制專案研究方向發包為「同性伴侶」研究案,意圖限制承攬研究案學者之學術自由。

更重要的是大法官在748號憲法解釋將憲法第7條及增修條文第10條之「男女」及「性別」,明確解釋包含「性別認同」以及「性傾向」,我們很高興大法官堅守鞏固民主政治與積極保障人權的角色,行政院法務部作為行政院兩公約推動小組的祕書處,對於國際人權之理解竟然如此薄弱甚至保守,行政院作為法務部的上級機關,除了勇於承擔並加快法案進度別無他法。

不管是馬英九政府或蔡英文政府,行政院法務部都持專法立場,邱太三部長甚至於憲法法庭中失言表示同性婚姻將衝擊傳統祭祀習俗,被民俗學者反嗆不懂傳統民俗。大法官們明確表示,對於同性伴侶的保障應該基於「婚姻自由」,且應該通過「嚴格」的「平等權」審查,大法官們實際上就是用這兩點限制了專法,無論是「伴侶」或是「民事結合」都與婚姻不同,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取巧之路,做為我國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怎麼會不明白大法官們的意思,還未放棄「考慮」專法呢?行政院甚至之前還覺得要修的法律有365條,認為工程浩大,但在兩公約施行法通過前後,即被檢視出有150餘部法律需要修改,而目前這些法律也正被陸續修改中,對此行政院竟不表示抗議,難道是認為同志人權微不足道?另外,政府對於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人權法的內國法化,也未因為牽涉甚廣而不願進行修法。是故,民主政府本就可以從人權的保障與尊重憲法的角度貫徹修法,法條多寡根本不是問題。所以修改數量完全不是立專法的理由,關鍵在於蔡英文政府是否願意貫徹權利保障的政治意志而已,大法官給予兩年的寬限期僅是給予政府的最後通牒,並非讓政府自持仍有兩年的時間,而可以推遲修法進度。

去年12月10日婚姻平權大平台舉辦支持同婚音樂會,我們看見一個外國朋友冒著大雨,陪著畢安生教授與其伴侶的照片,靜靜地「等」著,讓人多麼揪心。而同志家長與他們的子女,竟然會面臨反同團體在公眾場合及網路的霸凌與羞辱。我們想當時音樂會的主辦方希望告訴蔡英文政府的是同志朋友不應該生活在沒有看見他們身為人應有的尊嚴的法律制度下,而尊重的基礎就是平等,政府應該給予他們即時且積極的權利保障。過去數十年間,我們身邊已經有許多朋友已經從現實世界登出,他們因為社會無形的隔離,次等的公民身份,被迫選擇逃避甚至輕生;未選擇輕生的朋友,則必須選擇遠走他鄉或掩飾自己的認同,因為他們的故鄉並沒有看見他們的需求與尊嚴,他們被迫要面對社會附加在同志身分的污名與歧視,並且隻身對抗整個法律制度對他們的差別待遇,而無法有尊嚴的生活在他們所生所長的這塊土地。

婚姻平權大平台舉辦活動,許多支持同志婚姻者出席。(資料照,盧逸峰攝)

時至今日,德國國會已通過同婚合法法案,行政院與立法院若還要參考德國舊制修立專法,這樣只會拖延修法時程,加深行政懈怠與立法懈怠的窘境,忽視了同志群體時時刻刻遭受社會隔離與排除的生命歷程。請蔡英文政府拿出對於人權保障的決心與政治意志,讓國際看見強調人權立國的台灣,在成為同志人權的亞洲燈塔過程中有政府的協助與溫暖。

*本篇共同作者teemocogs為PTT gay板板主

參考文獻:

觀點投書:當平等成為隔離,專法必不可行/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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